宁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关于选聘宁乡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的公告
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成立宁乡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同时设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库,系市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和任期
(一)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委员为重大、疑难、复杂等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供咨询意见。任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
(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主要为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供支持。任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委员会委员可以兼任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
二、基本条件
(一)委员会委员:
1.委员会委员选聘对象为部门单位相关法律专业人士、高等院校法学专家学者以及知名律师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长沙市内工作或生活;
3.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能力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在行政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
5.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选聘。
(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
1.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
2.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3.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2周岁;
4.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调解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协调能力强。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聘用。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选聘。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0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nxfzb2018@163.com。联系人:刘雪初,联系电话:073187300393。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分类填写报名表,注明擅长领域,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法律执业资格和具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会委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特别是能体现擅长领域方面专业能力的资料)、证书等原件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电子邮箱。
(三)审核及聘任
1.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委员会委员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推荐人选名单。
2.委员会委员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推荐人选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附件:宁乡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表、宁乡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特邀员报名表
?????????????????????????????????????????????宁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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